销售经理: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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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东风(十堰)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所有签约的特约服务站。
二.内容及要求
1.质量保修期
1.1整车质量保修期及里程
车型类别
保修里程(KM)
保修时限(月)
B2货车教练车
A2牵引教练车
5万
12个月
A1客车教练车
B1客车教练车
7万
18个月
上述两个条件中任何一个先达到即视为保修期终止,保修期限不随修换退的发生而延期。超出上述标准的需在购车合同中明确。
1.2整车零部件在保修期限及里程各相关零部件的保修细则以随车配发的《质量保修手册》为准,保修期不随修换退的发生而延期。
2.新车强制走合保养和定期二级维护服务
2.1新车强制走合保养期限与里程
强保期限
强保里程
自购车之日起60天内
2000-2500KM(不超过3000KM)
1500-2500KM
2.2新车强制走合保养和定期维护政策
强制走合保养
二级维护保养
免整车保养工时费;免发动机保养材料费;底盘走保材料费由用户自行承担
各类型车辆每行驶8000-10000公里所进行额强制保养所需工时费,材料费由用户承担。
免整车保养工时费;底盘走保材料费由用户自行承担。
2.3强保凭证:质量保修手册,购车发票(或复印件)
2.4车辆行驶2000-2500公里时,用户应按期到服务站进行新车强制走合保养,服务站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中走个保养项目及规范为用户提供保养。(发动机保养请参考相关发动机厂家规定,非发动机签约单位不得进行发动机强制保养)
2.5车辆在新车强制走合保养后每行驶8000-1000公里,用户应按期到服务站定期二级维护保养,材料由服务站提供,材料费和工时费由用户承担。
三.其他说明
3.1零部件质量保证期详见随车《质量保修手册》。
3.2《东风教练车售后服务政策》最终解释权归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130202003661号